天然气大型融雪撒布车、抛雪车、自卸车招标公告
天然气大型融雪撒布车、抛雪车、自卸车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所需清雪车辆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天然气大型融雪撒布车、抛雪车、自卸车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编号:2017(2016)-16-42-C
3、采购内容及预算:共三包,采购预算为:6,460,000元。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第一包 | ||||||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
1 | 天然气大型融雪撒布车 | 1、底盘采用国内品牌二类汽车底盘,总质量约为16000㎏,浮动范围不超过±1000㎏。 2、底盘发动机采用国内品牌LNG发动机,达到国Ⅴ排放标准,额定功率≥155kW,气罐容积≥450L。 3、底盘配备全功率取力器。 4、滚刷作业宽度≥3600㎜,直径≥900㎜,转速≥300转/分钟,扫雪厚度≥100㎜,左右摆角≥±30°。 5、撒布机料仓容积≥10 m3,预湿水箱≥3 m3,撒布机易腐蚀部位须经过完善的防腐处理;撒布机取力方式为底盘取力,不接受副发动机形式;物料输送方式采用钢质履带式,履带有效宽度≥450㎜;撒布机可方便的拆卸、安装,方便对箱内剩余物料进行清理,方便撒布机在非使用季节存放。 6、驾驶室可实时监控撒布机工作情况。 7、每辆车额外配备一个水罐,容积≥8 m3,罐壁厚度≥3.5㎜,罐体内配备3道及3道以上的防涌隔板,配备低压水泵,具有喷洒功能;配备喷枪;水罐须经过完善的防腐处理,尾部配备安全警示灯。 8、车身贴安全反光条,车尾安装箭头指示灯,车顶安装黄色工程灯。 9、配备360°监控影像,显示器尺寸≥5英寸,分辨率≥800×480。 10、配备原厂冷暖空调、雪地钢丝胎(备胎也为雪地钢丝胎)。 | 4辆 | 2,960,000 | ||
第 二 包 | ||||||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
1 | 抛雪车 | 1、抛雪车载具采用装载机,装载机发动机功率≥160kW,配备雪地轮胎。 2、抛雪机工作效率≥2000t/h,清雪宽度≥2500㎜,清雪高度≥1200㎜。 3、抛雪机采用双绞笼结构,绞笼叶片与传动轴之间采用完整式焊接,绞笼叶片直径≥400㎜,主叶轮直径≥860㎜;抛雪筒旋转角度≥300°;抛雪筒抛射距离≥12m,侧抛雪抛射距离≥45m;抛雪机底部配备破冰刀,破冰刀数≥10个;抛雪机底部配备一条整体铲刃,铲刃厚度≥9㎜。 4、抛雪车采用分离式离合器,抛雪机采用齿轮和链条传动。 | 1辆 | 1,400,000 | ||
第 三 包 | ||||||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
1 | 自卸车 | 1、底盘:采用国内品牌二类汽车底盘,总质量约为31000㎏,浮动范围不超过±1000㎏。 2、底盘发动机:采用国内品牌LNG发动机,达到国Ⅴ排放标准,额定功率≥220kW。 3、整备质量≤15000㎏。 4、整车长度≥9900㎜,高度≤ 3200㎜。 5、货箱尺寸(长×宽×高)≥7000㎜×2300㎜×1200㎜。 6、轴数≥4。 7、具有自卸功能,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所用材料材质为Q235A,配备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配备钢丝胎。 | 5辆 | 2,100,000 |
4、交货(完工)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5、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
(4)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第一包、第三包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达到工信部上户要求,并说明所投车辆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的具体信息(须提供证明文件);
(8)第一包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提供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免征公告,免征公告已办理的厂家应说明所投车辆在国家税务总局免征公告目录内的具体信息;免征公告正在办理的厂家须书面承诺垫付所征税额,待免征公告公布后供应商自行办理退税;
(9)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采购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6、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5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7、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答疑会时间:2017年10月26日上午10:00
(2)答疑会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3)联系人:王 军 联系方式:****-*******
8、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08:00—09: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09: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凡供应商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磋商。
11、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
常翠云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太原市旱西关街56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57*****931
14、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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