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城关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清溪河牌坊湾至封银岩河堤新建工程)
招标 公 告
1、保康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城关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清溪河牌坊湾至封银岩河堤新建工程),已履行了各项审批手续,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工程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清溪河右岸1+731.30-2+292.14(牌坊湾桥至黄土岭沟口)全长560.84米的河堤新建和清溪河右岸2+360.14-3+177.02(黄土岭沟口至封银岩)全长816.88米的河堤新建。总投资约400.00万元。
3、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可以对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报名条件:
①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项目经理三级或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4、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应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②法人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报名地点:襄樊金丽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0号)。在此时间、地点以外报名的将被拒绝。
5、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签章后并携带相关原件于2008年12月5日 8:30至11:30时前送至保康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等候验证。资格预审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保康县城关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清溪河牌坊湾至封银岩河堤新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届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的基础上,招标人将进一步综合优选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6、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以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签收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7、招标人预计将在4日内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告知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办法。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签名、盖章):保康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签名、盖章): 襄樊金丽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0号
日期:200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