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第XWGJ-8标段经理部自购物资(沥青)招标公告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第XWGJ-8标段经理部自购物资(沥青)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3G-XWGJ08-2017-ZGWZ03

1、招标条件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5]2076号批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投资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已经具备自购物资的招标条件,现对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本项目为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工程XWGJ-8合同段,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县境内,起点里程K3572+300,终点里程K3588+000,全长15.7km。技术标准: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34.5m;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荷载标准:公路-I 级。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沥青。分包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等情况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包件号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沥青

A级90#

5000

LQ01

500

10000

2

改性沥青

SBS

8000

LQ02

500

10000

3

乳化沥青

670

4

石油沥青

AL(R)-3~AL(R)-6

530

备注:以上采购物资的类别、规格及数量仅作为招标依据,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本次招标所有材料均以“一票制”结算。投标人均按材料类向招标人提供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沥青(LQ01包件)

3.1.1 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 厂家生产能力要求:

A90#沥青:年产80万吨以上,存储100万吨以上。

3.1.2代理商存储能力要求:与生产厂家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提供签约合同,并保证持续有效),自有容量20000吨及以上的沥青库,并保证可随时启用满足招标人使用,优先为招标人储备沥青。自有20吨以上沥青运输车20台及以上。

3.1.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有一定的垫付能力,接受招标人的月结支付或业主支付材料预付款后再支付的条件。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至今)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且A级90#沥青各项指标满足国家标准。

3.1.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1.6 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sn.gsxt.gov.cn/ztxy.do)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的投标人。

3.1.7 其他要求:代理商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需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商的要求。代理商需具成品沥青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结算实行一票制,招标人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3.2沥青(LQ02包件)

3.2.1 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2 厂家生产能力要求:

SBS改性沥青:拥有Massenza聚合物改性沥青设备,生产能力15吨/h以上,存储2000吨以上;须在招标人场地内建设存储设备,存储设备带保温及搅拌循环装置。代理商具有生产改性沥青、乳化沥青、石油沥青等的技术条件,有200万以上的垫付能力。

3.2.3代理商存储能力要求:与生产厂家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提供签约合同,并保证持续有效),自有容量20000吨及以上的沥青库,并保证可随时启用满足招标人使用,优先为招标人储备沥青。自有20吨以上沥青运输车20台及以上。

3.2.4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有一定的垫付能力,接受招标人的月结支付或业主支付材料预付款后再支付的条件。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至今)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且A级90#沥青各项指标满足国家标准。

3.2.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2.7 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sn.gsxt.gov.cn/ztxy.do)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的投标人。

3.2.8 其他要求:代理商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需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商的要求。代理商需具成品沥青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结算实行一票制,招标人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3.3执行标准见表二

表二:执行标准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沥青

/

国标/克拉玛依厂标准

4、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4.3、评标完成后,预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对业主要求的资格准入、资格审核及报备等相关工作。若不能完成,预中标人不能中标时,招标人不对该项负责。

5、招标安排

5. 1、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公告方式:在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23g.com/)、

http:///)、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zthcw/)、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cms/index?ran=0.****************上发布。

5.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8日(9:30-11:00,16:30-19: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

地点:联系招标人代表确定,联系人:刘强 177*****298

5.3、购买须知: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或扫描件)领取招标文件。

5.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5.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11月3日上午12:00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没有按条件密封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会被拒绝。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拉泊国际物流基地泊源宾馆二楼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8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6、开标

6.1 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12:00。

6.2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拉泊国际物流基地泊源宾馆二楼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8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 刘强

联 系 电 话:177*****298

联 系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拉泊国际物流基地中铁23局新疆G30项目部(职工夜校——大会议室)

账户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

账号:****************09382

8.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监察室

  ********263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和效能监察室

  ********291 ********213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075 ********078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及条件

交货期

备注

1

沥青

A级90#

5000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8标段(k3572+300-k3588+000)工地指定地点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符合国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且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附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工地验收交货

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1日,根据招标人要求

2

改性沥青

SBS

8000

3

乳化沥青

670

4

石油沥青

AL(R)-3~AL(R)-6

530

备注:以上采购物资的类别、规格及数量仅作为招标依据,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标签: 沥青 物资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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