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昌河北斗星公用车询价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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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 请 函采购编号:DXCG2008-X126邀请函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直某单位委托,需要采购公务用车壹辆,欢迎贵公司参加投标报价。设备规格及数量1、车名:昌河北斗星 壹辆2、车型: 1.4排量合同的一般条款1、专利权1.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2、合同签订2.1买卖双方除另有约定外,应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二天内签定合同。2.2对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可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3、交货方式及验收3.1所购货物由买方在卖方现场验货。3.2在卖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后,买方应对设备进行逐台试车。对验收合格的设备,买方向卖方开具收货凭据,并将有关验收凭证送至采购中心;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卖方应无条件调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4、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4.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的,符合国家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模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4.2卖方所提供货物要求为正规生产厂家产品。货物系指按规定应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配置资料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5、交货时间合同签定生效后一周内交货。6、付款方式所购车辆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部货款。报价文件1、投标文件应包括:⑴投标货物型号价格表;⑵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及性能表(应包含货物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制造商和较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⑶投标书附件(投标方视需要编写);⑷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方情况表等);⑸服务承诺。2、报价文件的递交2.1报价文件必须在2008年12月2日上午10:00之前由公司递交至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或传真至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2.2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招标方拒绝接受。2.3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卖方必须提供本公司的有效发票。开标及评标标准1、招标方将严格按要求,依据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比较价格,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经销商资质;(2)维修服务;(3)交货时间;(4)经营信誉。2、同等条件下最低报价中标。3、招标方对落标方的落标不作任何解释。联系人及地点1、联系人:陈建林 张晓军2、地址: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3、电话:(0794)********、传真:(0794)4238020 5、邮编:331800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2008年11月28日附表: 投标货物型号报价表采购编号:DXCG2008-X126昌河北斗星1.4公务用车投标车辆名称车型数量(辆)单价(元/辆)总价(元)交货期合计人民币(大写):投标人(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报价日期:联系电话: 2008-11-28 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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