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关于石狮服装城三期工程电(扶)梯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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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石狮服装城三期工程电(扶)梯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石狮服装城三期工程所需的电(扶)梯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8
2.委托单位: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
3.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传真)****-********(小灵通),电子信箱:ssfzc128@163.com 邮编:362700
4.委托单位地址:石狮服装城南洋路南段服装城品牌展廊(纺织机械馆)三楼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数量:自动扶梯(30°,0.5m/秒,VVVF)16部、乘客电梯[6层6站(1600kg、1.0m/s)无机房]4部、载货电梯[(客货两用)5层5站(2000kg、1.0m/s)]4部(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条件:
7.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是电梯的制造商(含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分支机构)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7.3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其中:标段号1具有自动扶梯B级或以上资质;标段号2具有无机房客梯A级资质;标段号3同时具有曵引式客梯A级资质和曵引式货梯B级及以上资质。
7.4电梯安装公司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资质。(若电梯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资质,则可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资质的电梯安装公司联合投标)。
7.5投标人可以选择标段号投标及报价,但必须对所选择标段号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
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7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
7.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8.交货安装期限:
总工期为140个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之日起80个日历天内电(扶)梯全部到达安装现场;签订合同之日起140个日历天内电梯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9.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08年12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石狮市服装城展览艺术中心三楼贵宾室(地址:石狮市南洋路南段)。
13.凡对本次《采购文件》有异议, 请在2008年12月11日下午5:30前(北京时间)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送达或传至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及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163.com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 传真:(0595)********
联系人:苏小姐、饶先生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52*****010*******
收款人: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0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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