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邀 请
受辽宁省电视台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为辽宁省电视台演播视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辽宁省电视台演播视系统改造
2.招标文件编号:LNZC********
3.招标项目需求:
01包 4号演播室改造的音频系统改造;
02包 4号演播室改造录像机和镜头采购;
03包 4号演播室视频系统改造;
04包 播出扩容及传输系统改造;
05包 非线性包装工作站采购。
本次项目共分五个合同包,投标人可投一包或多包,但对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在最近3年中国境内,在3个以上(含3个)省级电视台系统改造成功应用案例,合同金额在200万人民币以上(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评价意见原件)。
5.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投标产品应提供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01包调音台、话筒;03包周边设备,画面分割器;04包矩阵和周边模块,画面分割器;05包非压缩编辑完成系统);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08年11月27日—2008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沈阳纺织厂南门)506室免费领取。
注:领取文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接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地点
2008年12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接收投标保证金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18财务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08年12月17日9:00(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沈阳纺织厂南门)6楼第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0118(保证金)
邮 编:110002
地 址: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
采购文件咨询:邹世欣 ***-********、********(传真)
费用退缴咨询:024-********、********
成交通知咨询:024-********、********、********、********、********(传真)
合同领取咨询:024-********、********、********、********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