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甲供物资普速岔枕三次招标公告

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甲供物资普速岔枕三次招标公告




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甲供物资普速岔枕采购三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W2017-11

1.招标条件

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已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原铁道部以《广东省人民政府铁道部关于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府函〔2012〕255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铁道部关于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府函〔201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甲供物资普速岔枕采购三次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广州至清远轨道交通广州北站(含)DK29+500至清远站(含)DK67+610,线路正线全长38.36公里。含北滘综合检修基地及出入段线工程。其中桥梁长27公里,路基长5.61公里,隧道长5.75公里。全线新设广州北、石陂、狮岭、银盏、龙塘、清远等6个车站,同时新建龙塘动车运用所1座及综合维修车间(含工区)1处,本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相应个人身份证、《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表格模板)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该费用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24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24楼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电话: ***-****************138*****615

传真:***-********

联系人:陈广桥、徐力、何卡莎

邮箱: ********92@qq.com

2017年10月25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GQ-CZ01

普速岔枕

普速岔枕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9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所属行政区域内政府部门不再核发该证,则相应投标人须提供政府相关证明文件。

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有招标物资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

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资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招标物资在铁路(含城际铁路)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7. 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7年11 月至2018年8月

广清城际沿线使用现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岔枕 甲供物资 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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