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近期(2015-2017年度)污水管网连通收集工程-7号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近期(2015-2017年度)污水管网连通收集工程-7号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7〕第 098 号 |
开标时间:2017-11-16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近期(2015-2017年度)污水管网连通收集工程-7号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以泉台管经审〔2016〕4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63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3.0760 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准的相应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执行泉建筑(2015)70号文件精神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或者在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季度信用分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若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的,则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粉系数均为1.0000)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项目的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号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无纸化招投标”系统的通知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6日8时00分至2017年10月30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53*****983。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泉建筑〔2015〕73号)。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注:①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龙头企业,其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能够在福建省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www.fjjsjy.com)查询确认,并于交标时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一张。②投标人若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建筑施工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扶持我区建筑业发展壮大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十条意见》(泉台管〔2017〕166号)文件规定。 7.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自行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并将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的,产生的后果自负),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或签章)确认并加盖公章;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浔头村,邮编:362100 电子邮件:/ 电话:150*****012,传真:/ 联系人: 方工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7@qq.com 电话:153*****983 ,传真: 联系人: 小郑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四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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