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兴国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兴国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兴设招字【2017】第11

1、兴国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年)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工程概况:为了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兴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有关要求和目标,以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设施设置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指导兴国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布局。

4、招标范围: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兴国县县域行政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3215平方公里;编制内容应含有该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定位,定量等基本要求;二是批准实施的《兴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中确定的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40平方公里范围,主要包括教育科研、行政办公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商业菜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领域。编制内容应含有一、本次规划主要是要求对教育科研、行政办公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商业菜市场等社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规划;二、对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综合分析,指出现状所存在的问题,并在规划中提出解决措施;三、科学预测城市未来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并在规划中对各类设施分区域、分级、分类进行统筹布局,对各类设施的用地提出具体要求,并相应落实到空间;四、根据各类设施的规模等级、服务范围及服务对象,确定各类设施的专业建设标准;五、对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发展模式进行探讨,并在规划中提出相应的建议;六、对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相应要求。并对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定位、定性、定量和相关具体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建筑规模、建筑体型指引及退让、绿地率等)。

5、规划地点:兴国县。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到位情况:已到位。

8、规划期限:中标后,两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

9、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要求:

(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参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注册城市规划师及高级工程师证。

10、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资质证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②主持规划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原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其他规划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给排水专业、道路专业各一名(含)以上,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己备案劳动聘用合同或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⑤外埠来赣投标人能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到企业及拟派人员信息并且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本次招标不设落标补偿。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不良行为记录(文件未明确暂停承揽新业务时间的,按以下文之日起六个月内计算)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5日 15: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本级)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137*****216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华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涂女士联系电话:153*****211

监督机构:兴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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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专项规划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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