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莲花山垃圾转运场工程
平潭县莲花山垃圾转运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闽昇岚[2008]公招0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县莲花山垃圾转运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招标人为平潭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预算书、施工图纸为依据)。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平潭县翠园北路西侧;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6月24日,工期17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为真实合法有效。
3.1.2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不在福州市(含所辖各区、县及县级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已在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且取得《在榕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
3.1.3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且企业资质证书真实合法有效。
3.1.4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暂扣或吊销。
3.1.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并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专业,以建造师执业资质证书为准;建造师执业资质证书不明确的,按技术职称证书确认。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以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注册单位或合法变更记录为准),且在本工程招投标期间应未承担中标及在建工程其资质证书应合格有效;注册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1.7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警示期内。
3.1.8根据榕建筑[2007]92号、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且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警示期内。
3.1.9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 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及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的评标办法,可竞争项目中标价降幅系数(设定为K)K=8%,发包价为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叁仟贰佰肆拾柒元整(*******.00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办公地址:平潭县潭城镇上埔1号
邮政编码: 350004 联系电话: 137*****777
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 系 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
邮政编码: 350400 联系电话: 137*****902
传真或电子邮件: ****-******** 联 系 人: 林先生
日期 2008 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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