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特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忻州市公安局特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忻州市公安局特殊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忻州市公安局就忻州市公安局特殊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基本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从2017年10月27日起至2017年11月2日止(五个工作日)。拟成交供应商为忻州市久久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潜在供应商若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依据和意见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忻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科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忻州市公安局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公园街

项目负责人:史文华

联系电话:153*****296

忻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利民西街18号

电话:****-*******


申请单位

忻州市公安局

拟采购产品名称

特殊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产品金额

33万元整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郝俊山

技师

忻州市政协委员会

刘云峰

技师

忻州市市委车队

张云伟

经济师

忻州市财政局

申请单一

来源理由

经调查,1、忻州市久久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车辆喷涂警用标志,符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需求,满足工作要求。2、我局组织专家组对采购项目进行了议价、评审。3、对拟租用车辆进行了技术论证、车况良好。4、对供货企业和服务承诺、信誉进行了论证,该企业有良好信誉且服务优秀,价格合理、质量服务要求。5、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情况,2015年、2016年使用公安装备经费为租赁使用的巡逻车辆全部安装了路况信息采集、电台呼叫等设备,为发挥资金效益,避免重复浪费,拟继续租赁上述车辆。

专家论

证意见

专家一:郝俊山

因市公安局工作需要,在公务用车改革后,现行编制的车辆不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想圆满完成市政府交办的特殊任务,及时巡逻任务,采取相应特殊车辆的用法和解决。需要喷涂警用标志,车辆具有路况的信息采集、电台呼叫等设备。根据车辆的功能和工作需要,经本人和几位同行交换意见,一致认为采用本车采购。车辆的节能和节省开支,又能满足工作需要。

专家二:刘云峰

公务用车改革后,忻州市公安局未更新添加公务用车,目前现行编制的车辆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要想完成日常进行巡逻执勤等执法执勤任务,市公安局从节约政府资源,减少公务开支的情况出发,采用租用喷涂有警用标志的车辆进行日常工作。从往年的租车使用情况看来租用特殊车辆费用省,也足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故采用租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比较合理。

专家三:张云伟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要对市区进行不间断巡逻,因公安局现有车辆有限,需租用车辆开展工作。为了节约资金并能顺利开展工作,公安局要求车辆必须喷涂有警用标志,且原租赁使用的车辆已安装了路况信息采集、电台呼叫等警用设备,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其他事项


忻州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27日

忻州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27日

标签: 租赁服务 车辆 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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