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地税)局关于档案整理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财政(地税)局关于档案整理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财政(地税)局委托,就档案整理定点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SZLB-201759WLM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档案整理定点服务

1



300000.00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7-10-26 至2017-11-01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嵊州市迪贝路101号2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11-07 14:3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嵊州市迪贝路101号2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7-11-07 14:3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嵊州市迪贝路101号2楼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6000.00元

交付方式:转支、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开户行名称、帐号;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黎明、张一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嵊州市迪贝路101号2楼

2、采购人名称:嵊州市财政(地税)局

联系人:史秋英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嵊州市领带一路40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嵊州市领带一路国资大楼1003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服务 档案整理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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