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陶然居招标公告
一建·陶然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 |
开标时间:2017-11-20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建一建集团福州建设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 致: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国伟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城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被邀请单位)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一建?陶然居(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17〕A030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一建集团福州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一建集团福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仓山区六一南路与南台路交叉口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为9356㎡,总建筑面积约4285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108.9㎡,地下建筑面积14744.3㎡。项目主要共有3栋商品房及物业其他配套用房等,其中1#、2#楼16层,3#楼6层(局部7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一建?陶然居(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9356㎡,总建筑面积约4285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108.9㎡,地下建筑面积14744.3㎡。项目主要共有3栋商品房及物业其他配套用房等,其中1#、2#楼16层,3#楼6层(局部7层)。 2.3.2内容包括: 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其他设计配合(包含但不限于预制构件、铝合金门窗、幕墙等外立面构件、精装水、暖、电二次深化设计以及室内、景观、泛光照明等设计的配合); 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土石方、基坑支护、基础、建筑结构、立面装饰、给排水、电气、人防、设备安装、区内道路、市政工程等设计图纸中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200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0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施工图设计周期30天、预制构件深化设计15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并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内。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2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请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2 时至5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0日上午9:45分,地点为福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榕市建安招*******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 或按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8.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一建集团福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牛眠山巷46号3层02室 电话:183*****380,传真:/ 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电 话:****-********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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