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实训室(电工电子技术实训室)招标公告

轨道实训室(电工电子技术实训室)招标公告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受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委托,对轨道实训室(电工电子技术实训室)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依据询价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1、项目内容及预算:

轨道实训室(电工电子技术实训室)项目 预算经费11.6万元。

2、供应商应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cgb@njitt.edu.cn,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请于2017年 11月1日14:00前缴纳至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17会议室。

4、评审与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询价小组认为响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现场提供合理性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报价。

5、响应保证金及询价文件工本费: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圆整(现场收取,信封密封好),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合同规定金额补齐)。未成交的现场退还。

询价文件费:贰佰圆整(前交至弘毅楼217室,售出不退),不缴纳费用者,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

6、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6.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6.2封面格式为:

(l)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6.3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未按要求装订,作废件处理。

7、现场勘探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现场自行勘探。采购单位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25—********

采购办联系方式

询价通知书编制:刘老师(男) 联系电话:025—********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30室

9、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训室 电工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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