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彩超诊断仪、彩超探头、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等设备”的公示
永德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彩超诊断仪、彩超探头、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等设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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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0">彩超诊断仪、彩超探头、体外冲击波治疗仪、胆道镜及操作系统、高频电刀、输液泵、呼吸机、除颤仪、血气分析仪”。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进口产品品牌较多,选择范围大、故障率低、耐用性强,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诊断和治疗水平,降低医疗风险。经过多方咨询,要求设备性能成熟、质量稳定,安全性高、售后服务好的进口设备,故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2.专家论证意见: 2017年10月20日邀请专家对拟采购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主要意见如下: 技术专家意见:目前国产设备与进口产品存在一定差距,且进口设备研发较早、技术成熟、精确度高、设备性能稳定、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且采购单位地处偏远,为更好的保障医院工作的开展,提高医院医疗诊断水平,降低医疗风险,建议购买全新进口产品。 法律专家意见:在保证购买全新设备的前提下,本次论证拟购置的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禁止进口货物目录》、《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中所禁止或限制的范畴,因此,在符合设备要求的前提下,拟采购的设备可以采购进口设备。 3.论证专家组名单:
4.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10月26日出具意见:情况属实,同意申请。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永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地址:永德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电话:****-******* 永德县人民医院 2017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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