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高级中学文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第七高级中学文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宁乡县第七高级中学文化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宁乡县第七高级中学的宁乡县第七高级中学文化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NXCG-JZ-********1096,委托代理编号: HNHK-2017ZC06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第七高级中学文化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NXCG-JZ-********109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
﹨ | 宁乡县第七高级中学文化改造工程 | 1 | 684927.17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 宁乡县第七高级中学文化改造工程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⑴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⑵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7-9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7-9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 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 “三证合一”情形的,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中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肆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宁乡县城郊街道人民北路东方现代城19栋A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2017年10月26日17:00时至2017年11月2日17:00时(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县第七高级中学
地 址:宁乡县流沙河镇
联系人:文旭红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县城郊街道人民北路东方现代城19栋A3楼
联系人:夏映红、邹湘华 电话:****-********
标签: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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