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桥水库柴油招标公告
高坪桥水库柴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2-17120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柴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高坪桥水库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防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厂房和升压站、管理区、对外交通组成。工程任务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发电及改善河道水环境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3206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182.00m,相应正常库容2649万m3,供水调节库容2431万m3;汛期限制水位180.00m,防洪库容560万m3;供水死水位150.00m,相应死库容218万m3。水库属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电站规模为小(2)型;水库拦河坝、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进水口为3级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除进水口外)、边坡工程为4级建筑物;发电厂房、升压站为5级建筑物。
2、招标范围:0#柴油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
3、采购数量:1450吨。(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和品牌。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约2017年11月至合同工程完工(预计供货周期30个月);按月度计划及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浙江省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本次招标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GB19147-2016车用柴油(国V)标准,主要性能参数必须满足需方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本次采购不接受合成柴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化工产品、成品油或柴油销售批发以及仓储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一定的垫资能力。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化工产品、成品油或柴油销售批发资质,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合法成品油生产、销售资格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GB19147-2016车用柴油(国V)标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08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永通信息广场西4楼水电十二局设备物资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投标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分公司
开户行:金华市建行水电分理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永通信息广场西3楼水电十二局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4楼
邮 编:321027
联 系 人:张炳春
电 话:186*****812
电子邮箱:********9@qq.com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4楼
邮 编:310004
联 系 人:马骏
电 话: ********9087
电子邮箱:********6@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分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市建行水电分理处
纳 税 号:
九、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7年10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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