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鸭屠宰(3000万只/年)及饲料生产(15万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肉鸭屠宰(3000万只/年)及饲料生产(15万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肉鸭屠宰(3000万只/年)及饲料生产(15万吨/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蚌埠桂柳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蚌埠市固镇县湖沟镇瓦湖路与裕华路交口。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肉鸭屠宰线二条,年屠宰3000万只肉鸭;建设饲料生产线二条,年产15万吨饲料。项目总占地面积123.2亩,总建筑面积615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2000万。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主要为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降尘洒水。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屠宰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花园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汛期经花园沟排入浍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采取相应的洒水、遮挡等降尘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烟尘、屠宰加工过程中的恶臭、浸蜡过程中的非甲烷总烃、饲料加工车间粉尘、污水处理站臭气、饮食油烟。燃气锅炉烟尘经排气筒外排,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屠宰车间臭气通过加强通风,定期清扫等,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集气装置收集,由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蜡池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置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18483-2001)表2中油烟排放标准。饲料加工粉尘经各自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要求。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采取隔声等措施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很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经预测分析项目运营期机械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均能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废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石方,项目区土地较平整,无地下工程,因此土石方可在厂区内实现平衡,表土用于绿化。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肠胃内容物、鸭粪、病死鸭、离子交换树脂、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软化水制备过程中离子交换树脂和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病死鸭进行卫生填埋。肠胃内容物、鸭粪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可经消毒灭菌后作为肥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相关发展规划,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后,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可以得到控制,对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蚌埠桂柳食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蚌埠市固镇县湖沟镇瓦湖路与裕华路交口
联系人:熊总电话:****-*******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庆市环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庆市皖江大道绿地新都会LOFT二号楼7层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要点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必要?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什么影响?
3.对工程造成的暂时影响,您所持的态度是?
4.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可以以电话、传真、信函和直接来访等方式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或审批单位提出。
蚌埠桂柳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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