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公司苍梧县新县城公租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GXHLZB-2017-(WZ)031)质疑答复
翰林公司苍梧县新县城公租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GXHLZB-2017-(WZ)031)质疑答复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苍梧县新县城公租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GXHLZB-2017-(WZ)031)
质疑答复
一、项目名称:苍梧县新县城公租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二、项目编号:GXHLZB-2017-(WZ)03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质疑答复
由于“苍梧县新县城公租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GXHLZB-2017-(WZ)03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多家投标单位的质疑,故在2017年10月24日下午3:00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对广西恒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乘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质疑函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复核。经评标小组成员认真细致核对,现答复如下:
广西恒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乘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18“工程量”为“7838.4”,与苍梧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18“工程量”为“7838.433”不一致。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13投标人已报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符号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符合否决投标条件,不通过响应性评审。
特此答复。
五、说明
如质疑人对此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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