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镇努尔巴克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石河子镇努尔巴克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镇努尔巴克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16】1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单位 :石河子市石河子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石河子市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镇努尔巴克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77.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9号小区石河子镇努尔巴克村 2.工程规模:De110-De250给水管网2895米;消火栓井9座;De110-De160消防给水管网1994米;阀门井18座,300立方米消防水池一座;De200-De500排水管网1528米,排水检查井67座,DN125-DN500供水管网2×2506米;2.5-6米小区路1380.271米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BSGC*******SSG325-01 | 石河子镇努尔巴克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设计图纸范围内石石河子镇努尔巴克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区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1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5日 五、招标文件获取 领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将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图纸。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请关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建设单位 :石河子市石河子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石河子市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刘杰 周伟 | 联 系 人: | 马荣杰 | ||||||
电 话: | 157*****933 | 电 话: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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