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碧桂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颍上碧桂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颍上碧桂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颍上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19: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23日09:00至2017年11月13日15: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13日15:00 | ||
开标地点 | 颍上县开标一室 | ||
预算金额 | ¥*******.4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邱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033 | ||
采购单位 | 颍上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0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033 |
颍上碧桂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上碧桂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颍上碧桂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YSZGY-CG*******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颍上县发改委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审批【2017】334号
1.5 招标人:颍上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上县城北新区经五路以西,经六路以东,管仲大道以南,尤岗路以北。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商住,总建筑面积为262604.24平方米,其中有电梯住宅建筑面积193072.86平方米,商业物业12163.77平方米,幼儿园物业2802.21平方米,地下室52158.24平方米,配套用房2407.16平方米。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23.7%,综合容积率2.99,绿化率35.16%;本区17栋楼,其中住宅13栋,1352户。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止。服务期内,招标人实行每月考核制度,如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2.5物业服务标准:按照《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A级标准执行。(详见后附)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阜阳市外企业(含五县三区)须中标后到阜阳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物业经理资格证书或国家和省认可的职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年10 月23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部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 15时00分,地点为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 //jyzx.fy.gov.cn
颍上县政务信息网http: //www.ahys.gov.cn
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颍上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颍上县慎城镇经六路与管仲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邱经理
电话:138*****03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联系人:赵新明
电话:185*****060
8.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30日内)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2017年10月 23日
招标
|
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