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射线监检测设备及用具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 17: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 16:00至2017年11月02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8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16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车莹、邢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中春路99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勇义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车莹、邢楠 021-********、********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第二次.pdf |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招案2017-01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莹、邢楠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春路9999号
联系方式:徐勇义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车莹、邢楠 02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单板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 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SFDA);6、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6:00至2017年11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提供);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报名步骤
步骤①投标人进行现场报名前需自行登入(http://139.196.34.51:8081/pm/baoming.aspx)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并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步骤②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可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如有材料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本公告有效期限至2017年11月2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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