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KYZB-2017-61号: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YNKYZB-2017-61号: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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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YNKYZB-2017-61号 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采购项目已获批准,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踊跃报名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采购 2、采购预算:484.3855万元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采购内容:(见下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营业执照中具备此次招标采购物资的经营范围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由于招标单位的网络和服务的特殊性,为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投标商必须在隆阳区主城区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当地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当地租房合同复印件为准)和专业维修人员,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到达现场解决故障,硬件故障必须在2天内修复(提供备品备件,暂时替代),提供全天候7*24小时上门服务; (3)为了保障本项目的兼容性和一致性,本项目涉及的超星光违停球、卡口一体机、交通终端主机、监控管理平台、存储等主要设备必须为同一生产商,并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投标商中标后必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原厂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鲜章; (4)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方签订保密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5)供应商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人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完整时间至投标报名期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申请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串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办理CA后由投标人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2、投标单位除网上报名外还必须纸质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17:00时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到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报名资料报名,逾期恕不受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一套加盖单位鲜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投标人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投标人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投标人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纸质招标文件费用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下午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并到达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帐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四楼)。 3、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89*****51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378号 邮编:678000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八、监督电话: 保山市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0875-*******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7日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服务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投标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服务商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服务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商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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