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相关设备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岳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相关设备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岳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相关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岳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4】1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相关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岳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相关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湘江西岸三汊矶大桥北侧。
1.3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的扩建规模为15万吨/天及包括现有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0万吨/天)的提标改造。其中,扩建的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5万吨/天,尾水水质执行地表水准Ⅳ类水标准(TN≤10);现有污水处理厂(30万吨/天)由一级B尾水水质标准提标改造到地表水准Ⅳ类水标准(TN≤10)。
1.4投资预算:约30000万元。
1.5资金来源: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
1.6交货地点:岳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1.7供货周期:根据施工计划安排,招标人将编制设备到货时间表,中标人按照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时间将所有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1.8质 保 期:招标人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24个月。
1.9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系统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标准及产品质量均需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和技术文件要求。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1招标范围:孔板格栅及预处理设备、水泵、推进器、搅拌器、MBBR工艺系统、微孔曝气器、离心鼓风机、单管吸泥机、污泥离心脱水机、高效沉淀池系统、反硝化滤池系统、紫外线消毒系统、各类阀门、闸门、除臭设备、自动化控制及仪表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低压电气设备、污水源热泵系统、实验室仪器、其他相关设备及前述设备相关技术服务采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系统工艺、配套电气设计、自控设计;设备供货(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对应的系统设备清单)、现场土建检查、指导安装(部分设备需提供安装,具体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系统调试、试运行;技术支持(系统内图纸校核、土建、安装校验)、培训服务等。
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系统设备范围内的所有招标人未提及的必要的设备、配套设备、元件、器件、附件和相应材料等,并在附表中一一列明,如未予以列明的,基于系统完整、工艺恰当、技术先进、环境友好、安全可靠的原则,中标人应予以无偿提供。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如为外币则按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的汇率为准)。
2.2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及工艺(①潜水污水泵;②潜水推进器/搅拌器;③悬浮离心鼓风机组;④离心脱水机组;⑤高效沉淀池系统核心工艺;⑥反硝化滤池系统核心工艺;⑦紫外线消毒系统;下同),投标人须获得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的授权书内容必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要求,不得修改)。主要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2.4 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3.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帐户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岳麓污水厂设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岳麓污水厂设备”,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未按上述要求的,基本资格审查时由基本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4.1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7年 10 月 27 日至2017年 10 月 31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联系人:呙于旭;联系方式:178*****417。
4.2投标人报名后,招标人有权核实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造假其报名无效。如有以上情况,已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基本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如下:
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委托书;
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单独提交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4.4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5.1 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5.2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3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4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招标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5.5 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的原件:
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委托书;
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注:
1、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7.1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7.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23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附件:
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们[公司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公司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 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 [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要求的由我方提供的[ 货物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工艺提供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如我方授权的代理商中标,我方承诺对其供应的我方产品质量负责,并且如代理商相关售后服务无法继续满足招标人要求时,售后服务将由我方直接无偿提供。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 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工艺提供商名称: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
投标人单位公章: 制造商/工艺提供商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注:1.本授权书指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对本项目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应逐份列出。
2.投标人须附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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