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交通事故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交通事故检验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类别:招标公告采购类别:货物
级别:省级发布地区:山西省
状态:招标中招标编号:晋政采[2008-213]J69-A180-J1
代理机构:ID:19082
招标时间:2008-12-02结束时间:2008-12-10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交通事故检验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交通事故检验设备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交通事故检验设备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08-213]J69-A180-J1
三、谈判内容
(一)本次谈判采购共二包,报价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产品)
1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进口产品)
1
第二包: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多波段警用光源
1
紫外镜头
1
便携式微光夜视仪
1
紫外观察照相系统
1
(二)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三)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
(四)交货地点:山西太原。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
时间:2008年12月2日至2008年12月9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504室)
售价:每套谈判文件人民币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10日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
八、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
联系人:郝卫东
开户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