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循环农业二标段至十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生态循环农业二标段至十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二标段至十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9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内农牧计发[2017]2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至十标段的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彦农场、甘河农场、欧肯河农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农副资源综合利用:秸秆饲料原料堆场7600平方米;粪污处理设施:(1)粪污收集/暂存/预处理池1200立方米;(2)好氧处理设施6030立方米;(3)养殖圈舍内粪污清理基础设施改造39栋(27390平方米);农田生产相关设施:(1)温室大棚2800平方米;(2)储藏库500平方米;(3)蔬菜大棚蓄水池150立方米;(4)蔬菜大棚灌溉管网100亩。购置农用机械设备。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十个标段,现对该项目二标段至十标段的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及内容

计划工期

(交货时间)

工程施工承包方式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二标段

2017-GC0930-1(2标段)

购置牧草播种机1台、青贮收获机1台、割草压扁机2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00元

三标段

2017-GC0930-1(3标段)

购置厩肥抛撒车3台、方捆打捆机2台、圆捆打捆机2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00元

四标段

2017-GC0930-1(4标段)

购置轮式拖拉机6台、秸秆粉碎机3套,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747000.00元

五标段

2017-GC0930-1(5标段)

购置清粪铲车2台、30铲车3台、小型铲车1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00元

六标段

2017-GC0930-1(6标段)

购置吸污车2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550000.00元

七标段

2017-GC0930-1(7标段)

购置清粪运输车1台、小型翻斗车4台、小型农用车1台、自卸车3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00元

八标段

2017-GC0930-1(8标段)

购置青贮取料机1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150000.00元

九标段

2017-GC0930-1(9标段)

购置100吨地衡2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400000.00元

十标段

2017-GC0930-1(10标段)

购置污水泵10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3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至十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是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可以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年检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二标段至十标段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2

109600.00元

149*****7044

3

48960.00元

150*****8113

4

14940.00元

150*****8339

5

26000.00元

149*****1447

6

11000.00元

149*****1640

7

22600.00元

149*****1742

8

3000.00元

149*****1822

9

8000.00元

149*****2156

10

600.00元

149*****2258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7日 9时 30 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10月27日

标签: 农业项目 生态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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