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福投福安王基岭LNG/L-CNG加气站(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宁德福投福安王基岭LNG/L-CNG加气站(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
开标时间:2017-11-1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福投国信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编号:FJT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福投福安王基岭LNG/L-CNG加气站项目(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与改革局以《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宁德福投福安王基岭LNG/L-CNG加气站项目的批复》(安发改〔2017〕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福投国信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德福投国信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福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宁德福投福安王基岭LNG/L-CNG加气站项目(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预算总造价约人民币177.35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场地强夯、设备基础、加气棚基础、站房、工艺管沟及管支架、防护堤、积液池、水封井、道路及地面、围墙、绿化、电气、给排水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45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开工后8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基础、加气棚基础及站房基础施工;开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艺管沟施工;开工后22个日历天内完成站房封顶;开工后43个日历天内完站房装修、场地及道路施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②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 + 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人到场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房屋建筑类且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信用得分确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 月27 日至2017年11 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简易招标办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3.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2银行保函形式;

6.3.3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3.4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3.5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宁德福投国信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安市水岸明珠b座16层

电话:****-*******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邮编:350003;

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郭先生、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180 8010 0100 1044 92

(说明: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监管部门:宁德福投综合办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电安装 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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