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巷三里桥标识牌第二次招标公告
方巷三里桥标识牌第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2017—089-1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市邗江区土地综合利用事务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标识牌进行第二次询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书应含有:
1、报价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 上述材料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未装订的,作废标处理。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2.945万元,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四、付款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80%,余款一年后付清。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含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后,交采购人使用。
4、报价:大写¥
小写¥
六、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满足询价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七、采购清单、技术要求、参数等:
见附件(在邗江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http://www.hjcgw.gov.cn)
八、投标人须知:
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注明所投项目以及本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4楼开标室)
投标书接收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供应商,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许春双 ****-********
3、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韦所长 电话:189*****738
4、本次招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按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请供应商关注。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27日
标签: 标识牌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