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石油化工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多式联运试点-天津至宁波海运服务商招标公告
延长石油化工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多式联运试点-天津至宁波海运服务商招标公告
一、招 标 人:延长石油化工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延长石油化工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多式联运试点-天津至宁波海运服务商招标
三、招标编号:SZ1702-ZC/SF-461F
四、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五、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海运航线为:天津至宁波。物流服务商需要具备全流程物流服务能力,为我公司提供货物铁路运达天津港附近指定车站货场后的接卸、理货、仓储、装箱、短驳、海运、配送等一系列服务。招标报价方式按每吨运输物流服务费一口价进行报价,分为到港一口价和到门一口价。
到港一口价包含铁路到达天津后的接卸、临时仓储、整理装箱、短驳、海运费用,及到达宁波港的相关手续费。
到门一口价包含到港一口价,及配送到相应目的地的运费。配送运费按运输距离,设0-10km(含),10-30km(含),30-50km(含),50-70km(含),70-100km(含),100-150km(含),150-200km(含)、200km以上八档分别报价。
六、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七、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合法有效;
2、投标人为货运单位时需同时具备水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为货运代理服务商时须提供货运单位(具备水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之代理授权(提供授权文件或与货运单位的服务合同)。
3、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4、提供“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5、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表”;
6、具有聚烯烃产品铁海联运(或同类产品)成熟经验,提供“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7、投标人企业信用信息状态良好,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截图证明文件)和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的企业将不被接受;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上“七、资质条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符合条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十、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
十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招标二部
十三、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
十四、联 系 人:杨波 刘杨
十五、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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