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移动2017-2018年PON光纤聚合拉远设备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陕西移动2017-2018年PON光纤聚合拉远设备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陕西移动2017-2018年PON光纤聚合拉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79C7ES),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一、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陕西移动决定在驻地网项目中引入PON聚合拉远设备,用于网络接入层和汇聚层间,延长PON系统传输距离,解决PON网络建设中光缆资源紧张问题。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内容为260套PON光纤聚合拉远整套设备(含远端、局端设备及网管软件),整套设备具体配置如下:
注:1、网管软件按实际订单分地市安装,安装数量按实际需求决定。 2、本项目为年度框架招标,招标内容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每批次的采购订单为准。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合同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时终止。 1.2交货时间和地点:中标人在接到采购订单30天内送达陕西省指定地点(货到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并顺利运行 )。 1.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为949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物为:PON光纤聚合拉远整套设备(含远端、局端设备及网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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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若注册资金为外币,则以评标当日汇率为准进行折算),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证件); 2.2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 至少具备1个同类产品的项目业绩; {需提供合同关建页及证明其业绩金额的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指载明项目名称、金额、服务内容(合同标的)、签字以及盖章的页面;如为框架合同,必须同时提供与框架合同相对应的采购订单(结算单)及发票;业绩金额按发票金额计算,订单或结算单须签字或盖章;以上业绩均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以及建设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合同、订单或结算单认定时间以最后签定时间为准】,原件开标现场递交 }; 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包含单项合同原件(或框架合同原件+对应订单原件)及发票原件。 2.5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光传输产品(波分设备或OTN设备或PON)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并提供最近2年( 2015年和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备查;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投标中同时参加;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其他说明事项: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和购买发票)。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合法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并视情况组织厂验,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27日17时00分至 2017年11月02日17时00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1.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十一、附加项。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1.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1.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中兴和泰酒店2楼秦岭厅(西安市唐延南路与南三环十字向南300米路西中兴产业园)。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上。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意: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六、样品的递交 6.1递交样品内容:40公里8口光纤聚合拉远设备”一套(含1台远端和局端设备、网管软件及安装使用说明等,具体清单及详见招标文件) 注:各送样设备应包含所有成套安装辅材(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固定件、机框以及除业务线缆外的跳纤、连接线缆和连接件等); ★若送检样品出现同质化问题,其投标将被否决; ★由于机房安装空间有限,单台设备高度不得高于2U,不允许设备堆叠,如果堆叠实现,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样品测试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质检报告得分表”标注“★”项测试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样品递交时间及地点: 6.2.1检测样品送达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递交样品的同时请递交检测费用的银行汇款底单,逾期送达的以及未缴纳检测费用的厂家将不予接收其样品; 6.2.2检测样品送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60号陕西移动主楼102室; 6.3检测费用: 6.3.1样品将送由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检测费由 投标人 承担,检测样品送达之前将检测费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西安凤城五路支行 账 号:6100 1753 8000 5250 9606 6.3.2检测费金额:15000元人民币; 注:(1)检测费由代理公司代收代付,待检测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将检测费用转汇至检测机构,并由检测机构向投标人开具发票; (2)投标人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陕移PON设备检测费+公司名称”,并在递交送检样品之前将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zhongzhaosxfgs@126.com; (3)检测费用须投标人从公司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6.4样品的退还: 本项目招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样品均予以退还;退还地点同送达地点,退还时间另行通知,中标人的送检样品留存,不予退还; | |||||||||||||||||||||||||||||||||||||||||||||||||||||||||||||||||||||
七、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3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www.sntba.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九、联系方式 招标 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60号 邮 编: 710075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与凤城六路十字东北角银池道拉斯广场10层 联系人:闫明峰、李含超、张琛、李志成、杨柳 联系电话:155*****650、131*****628、189*****974 传 真:***-******** 电子邮件: zhongzhaosxfgs@126.com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西安凤城五路支行 账 号:6100 1753 8000 5250 9606 | |||||||||||||||||||||||||||||||||||||||||||||||||||||||||||||||||||||
十、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www.sntba.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十一、附加项 11.1报名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和下载。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安凤城五路支行,账号:6100 1753 8000 5250 9606,投标人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TC179C7ES标书费”,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发送至:zhongzhaosxfgs@126.com(电子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注明以下信息:投标人本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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