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LED显示屏系统招标公告
区政府LED显示屏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区政府LED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7-10-27 15:21:55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7-10-30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7-11-03 17:00:00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区政府LED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区政府LED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QT11HW17006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杭州电信区政府LED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包括LED大屏系统、矩阵切换系统、中控系统及系统集成服务等。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清单如下:
注:本项目是杭州电信为区政府行政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的采购,如电信最终签订区政府行政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将和本次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电信未签订前向合同则不再签订采购合同。 1.3★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供货通知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1.4★保修期:3年,从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对于新版营业执照未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的,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业绩良好和企业信誉良好。 2.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外币的,按照本项目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提供主设备主设备全彩显示屏制造商签署的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代理投标授权函。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导致代理商无效投标。 2.4投标人须提供主设备全彩显示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3年原厂质保和售后技术服务的承诺函,其余投标产品须投标人提供3年质保和售后技术服务的承诺函;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态良好; 2.6投标人须在经营活动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且无失信行为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183号华信设计205室。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183号华信设计1916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地 址: 杭州市富春路288号 招标代理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文晖路183号 邮 编: 310014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 谢少萍 联 系 人: 叶丹(155*****507) 朱静(136*****201) 电子邮件: yedan@hxdi.com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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