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工人文化宫招标公告

第二工人文化宫招标公告


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政抄2016字第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总工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济北路、玉成路南、文灵路西、朝阳河北

规模:建筑面积80748.33m2,最大单跨42.2米,地下一层,地上4层。工程造价约4886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002001 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 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 69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以 近 3 年 内承担过 房屋公共建筑工程(含地下室)且单项合同造价3900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本工程近3年为2014年09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01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6日 14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三)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四)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CA锁,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五)本工程图纸资料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六)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七)本项目代建方为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八)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C类及以下和有拖欠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国家住建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相关政府行政网站公布为准, 如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处罚期限的,按有关文件执行)。(九)关于类似业绩的认定,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注: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十)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要求:房屋建筑-Ⅰ组;【2017年度】。(十一)本项目立项批文为相发改投【2017】159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总工会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邮 编: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林工 联 系 人: 于民峰、朱健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81@qq.com">********81@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文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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