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法院高清科技法庭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浦城法院高清科技法庭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浦城县人民法院
乙方: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2]H1-ZX-[GK]*******的浦城法院高清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庭审专用高清摄像头 | 视频监控设备 | 7 | 63000 | TC-NH9804S6-2MP-D | 中标确定之日起30天内 | 整机质保期为3年 ,整机免费维护期为3年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吴贵斌/189*****687 | 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9*****421 | ||||
1 | 1-2 | 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含软件) |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 2 | 468000 | HX-DCMP2101HD | 中标确定之日起30天内 | 整机质保期为3年 ,整机免费维护期为3年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吴贵斌/189*****687 | 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9*****421 | ||||
1 | 1-3 | 科技法庭布线及辅材 |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 2 | 36000 | 定制 | 中标确定之日起30天内 | 整机质保期为3年 ,整机免费维护期为3年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吴贵斌/189*****687 | 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9*****421 | ||||
1 | 1-4 | 集成费用 | 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1 | 10000 | 福州长盛亿 | 中标确定之日起30天内 | 整机质保期为3年 ,整机免费维护期为3年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吴贵斌/189*****687 | 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9*****421 | ||||
1 | 1-5 |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 2 | 74000 | ZXV10 T800 | 中标确定之日起30天内 | 整机质保期为3年 ,整机免费维护期为3年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吴贵斌/189*****687 | 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9*****421 | ||||
1 | 1-6 | 庭审专用液晶显示器 | 语音输入设备 | 4 | 8000 | 223V5L | 中标确定之日起30天内 | 整机质保期为3年 ,整机免费维护期为3年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吴贵斌/189*****687 | 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9*****421 | ||||
1 | 1-7 | VGA分配器 | 液晶显示器 | 8 | 9600 | MT-5002 | 中标确定之日起30天内 | 整机质保期为3年 ,整机免费维护期为3年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吴贵斌/189*****687 | 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9*****421 | ||||
1 | 1-8 | 桌面式麦克风 | 网络分配器 | 2 | 2000 | DS-E5 | 中标确定之日起30天内 | 整机质保期为3年 ,整机免费维护期为3年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吴贵斌/189*****687 | 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9*****421 | ||||
合计: | 6706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零陆佰元整(¥670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梦笔大道318号;
4.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完全符合招标规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系统安装调试完毕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甲乙双方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在验收结果上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 7天内,乙方开具金额为合同价格 100%的正式发票,甲方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100% 的验收款计人民币:陆拾柒万零陆佰元整(¥:670600元)。。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0.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7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5、违约终止合同 10.5.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0.5.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0.5.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0.6、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有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浦城县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含软件)1、核心设备功能要求1.1科技法庭高清庭审主机总体功能要求1.1.1、电子显示功能(1)法庭内设有大屏幕显示系统、桌面显示器等电子显示设备以保证各种证据的清晰显示。在每个法官、书记员席、诉讼参与人席位设置液晶显示器或电子白板,法官、诉讼参与人(原告、被告、公诉人、辩护人)引用及质证的各种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均可以在法官或书记员的允许(控制)下在显示器上输出。在旁听席前方设置大屏幕投影或大屏幕等离子显示器、使法庭的旁观席能够清晰观看原、被告和证人、犯罪嫌疑人的图像、举证材料及书记员电脑中庭审笔录内容。(2)诉讼参与人员可以通过同步屏标注,以提示笔录有误,经标注的笔录内容与庭审实况录像自动关联。(3)庭审现场具备同时输出显示多种图像的能力。 1.1.2、庭审影音采集和网络直播功能(1)通过设备的语音激励视频跟踪功能,保证整个庭审过程录像的同步性、完整性和流畅性;各路摄像机的视频信号、混音器的音频信号输入到庭审录播主机系统,系统首先对输入的音视频信号进行数字化,之后采用先进的音视频数据压缩算法将其转换成具有满足H.264标准的码流,以组播或单播的形式发送到计算机网络上,经授权的用户在连入法院专用网络的计算机上使用浏览器收看庭审现场实况。通过光盘直录系统将庭审图像实时刻录为MPEG-4格式光盘进行保存。(2)为保证音频采集质量,支持全向性和指向性话筒分别采集,按需混音输出。(3)影音采集系统应同时具备单画面、多画面采集,点播和录播功能,并可以不受庭审现场影响进行自由切换。1.1.3、庭审过程控制功能系统应能够提供便捷可靠的庭审过程控制功能。庭审法官、书记员能够控制庭审当事人的麦克风静音;庭审法官能够实时查阅书记员笔录记录情况,及时控制庭审发言速度;庭审法官可在诉讼双方展示的证据间任意切换;庭审法官能够接管庭审设备控制功能,实现对设备的集中控制。能够通过庭审观摩系统实现任意查阅本院法庭及下级法院开庭情况,并对开庭现场画面直接调取观看;可以通过图文传输系统,与诉讼参与人进行在线交流,有效地控制整个庭审的节奏和进展。1.1.4、多媒体证据展示功能(1)科技法庭通过一个多媒体平台,以图像、文字、视频和计算机画面等多种形式在法庭上展示证物。多媒体证据展示平台包括实物展台、适用不同形式(包括数据光盘、影像光盘、MP3、录像机等)的影音收录和播放器材、完善的综合音响系统等。系统支持当事人自带电脑举证、网上证据引用、远程证人举证等功能。(2)系统在各类证据举证的同时,支持质证痕迹,并可以将举证的图像和声音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录制为庭审影像资料的一部分。1.1.5、远程庭审应用功能(1)远程庭审应用包括远程质证、远程提讯、远程开庭、庭审观摩等功能。上下级法院科技法庭系统可以通过法院专网实现无缝连接,实现图像和音频的双向、多向远程传输,远程传输所占带宽应当控制在实际条件允许范围。远程庭审应用应配置必要的回声抑制设备,确保远程声音质量,避免回音杂音。(2)远程质证功能。异地(庭外)证人可以使用系统进行举证,异地(庭外)证人通过网络将声音和图像传入庭内并可以和法官及诉讼参与人(原告、被告、公诉人、辩护人)进行双向对话,实现远程举证和质证功能。法官可以控制异地证人的影像是否投影输出,并可在必要的时候对证人的影像做局部遮挡处理、对证人的声音做变音处理,以实现不宜公开出现的证人的隐蔽作证。(3)远程提讯功能。通过科技法庭系统的远程庭审应用功能对关押在异地的被告人进行远程提讯,提讯过程进行全程录像。(4)远程开庭功能。分布于不同地域的几个法庭可以在同一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庭审活动。各个法庭内的各个显示屏在同一时间显示所有参与庭审活动的各个法庭的现场活动影像,从而使得分布于不同地域的各个庭审元素可以实时协同完成一个完整的庭审活动。(5)庭审观摩功能。系统能够通过统一管理平台,调取处于运行状态的各级法院科技法庭设备的各路实时图像和证据图像,并能够通过图文方式进行有关状态的交流确认;系统能根据需求定制生成远程开庭节目表,供观摩者选择,同时提供有效的人工管理手段,以适应特殊应用需要。1.1.6、集中控制功能系统应提供对法庭现场的各种设备、灯光、窗帘的集中控制的功能,使当庭法官、或书记员或后台的管理人员通过网络终端对其进行监控和管理。系统应提供对话筒语音激活、摄像自动跟踪的支持功能,满足用户特殊应用需要。1.1.7、安全控制功能对科技法庭系统的使用者按岗位、职能授予相关的访问权限。具有用户认证机制,进入系统实行身份认证,用户身份数据库应采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的用户数据库;对因法定事由实行非公开开庭的庭审实况,系统能禁止在网上播出。对庭审实况的复制和光盘备份应在系统有详细记录。1.1.8、庭审录像存储、点播及管理功能(1)庭审实况的数字音视频数据采用分布式存储与集中存储相结合的方式,在庭审管理中心上或专门配置的大容量存储服务器上存储并自动归档。当网络相对空闲时,系统可自动将各个庭审管理中心上存储的数据通过网络自动传送到中央大容量存储服务器(或光盘库)上。(2)系统能根据指定条件实现批量数据转移备份,满足历史数据的离线存储要求。(3)系统具有自动提醒现场实况未录、正在录制功能。具有自动提醒实时录制音量大小功能。(4)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点播是指经授权的用户可能通过智能检索系统调阅某一庭审的录像资料。用户无须了解各个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的存储位置,用户所面对只是智能检索系统,用户输入其所要检索的庭审活动的关键字,系统会列出符合检索条件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列表,用户先选择相应的庭审活动的录像资料,再选择播放形式。之后系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向点播服务器请求点播所需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资料,点播服务器根据系统内的存储记录,取得相应的音视频资料,以组播或单播方式将用户点播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数据发送到网络;之后用户使用常用的流媒体播放软件收看其所点播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5)点播庭审资料时,提供快速定位功能。系统要保证庭审实况的多路视音频信息、举证信息的同步播放。(6)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包括文字数据资料管理及相关的庭审活动的影像资料管理,它提供对庭审数据影像资料进行存储和备份服务。具体表现为法院庭审活动自动录像、智能编辑、自动归档、智能检索回放能力。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必须能够与福建省法院司法信息管理系统无缝连接。即庭审数据资料管理能够自动转入审判信息数据库中,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里可以直接调阅庭审数据影像资料。(7)开庭时,可以调入本案的电子卷宗在同步屏上,供诉讼参与人员共同阅览、标注,方便当庭质证。(8)闭庭时,经当事人确认的庭审笔录,可电子化后直接存入电子卷宗系统。(9)庭审录像管理系统应具有统一光盘出版的能力,能够在任意时间选定案件,进行集中的光盘刻录和盘面打印。(10)提供实况视频文件导出接口,导出的数据文件可用通用格式播放。(11)所有影像均采用H.264格式进行存储。1.1.9、统一管理平台功能要求系统必须与全省法院原有的科技法庭系统无缝连接,使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设备管理、庭审管理、多媒体资料管理等功能的集中操作控制。1.1.10、互联网直播功能(1)庭审主机应预留高清音视频输出接口,可选择单路、合成、语音激励画面输出。(2)省级节点应当具备此次建设的全省法院庭审主机画面、声音的输出能力。(3)中院节点应当具备此次建设的该地区庭审主机画面、声音的输出能力。1.2科技法庭高清庭审主机连接功能要求1.2.1、科技法庭核心设备通过VGA线缆或RGB线缆将视频图像输送至大屏幕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等显示设备,实现显示功能。1.2.2、实物展示台、DVD机等视频设备,通过VGA线缆或HDMI线缆将视频信号传送至科技法庭核心设备,由核心设备分配后输送至各显示设备。1.2.3、麦克风应与科技法庭核心设备和一体化摄像机相互配合,实现语音激励功能,即人员通过麦克风进行发言,科技法庭核心设备根据麦克风自动切换摄像机画面。1.2.4、DVD机、麦克风、卡座机等音频设备将音频信号输送给科技法庭核心设备,核心设备进行处理后,传输给功放和音箱进行回放。1.2.5、科技法庭核心设备通过红外控制线、RS232/485控制线等控制线缆,对DVD机、卡座机、电视机等发送控制信号,完成开关机、信号切换等操作。1.2.6、科技法庭核心设备能够与高清分辨率的视频会议终端无缝连接,支持系统各类音视频系统与视频会议终端之间的交互。1.2.7、科技法庭核心设备通过光盘打印系统,完成庭审录像光盘的刻录、打印、标识和保存。1.2.8、科技法庭系统有关设备,实现庭审图像、信息在大型液晶屏幕上分类显示,实现庭审图像、声音实时向互联网直播、点播。2、技术要求2.1核心设备及软件技术指标总体要求2.1.1、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2.1.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基本要求》的要求。2.1.3、★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科技法庭系统兼容,可直接通过系统实现远程审判应用,实现互联互通。2.1.4、具备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音录像、庭审过程控制、直播控制等功能。2.1.5、能够免费提供与福建省法院现有审判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用户权限信息、案件基本信息、排期信息、庭审录像信息的数据交换。2.1.6、主要设备具备远程维护、升级能力。2.1.7、系统操作力求简单,尽量减少手工干预;2.2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技术指标要求2.2.1基本配置庭审主机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高度集成一体化设计,仅占用一个IP地址。配有≥2TB的本机存储容量,内置流媒体服务器。2.2.2、接口要求(1)规格要求:标准19英寸机架设备;(2)高度集成要求:整机集成高清编码、高清解码、中央控制、数字音频处理、高清矩阵、高清画面合成器、本地存储于一体;(3)★高清矩阵输入接口要求:支持≥6路高清HDSDI摄像机信号输入,接入支持1080P高清信号格式;支持≥6路高清VGA/Ypbpr信号。(4)高清矩阵输出信号要求:支持≥4路高清VGA信号输出;支持≥4路高清DVI信号输出;支持1080P高清信号格式。(5)内置高清画面合成器要求:提供1+4;1+5:1+7等多种合成画面格式具备同时合成两路以上合成画面的能力,合成画面的格式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画面合成器支持高清矩阵的VGA/YPbPr、DVI、HD-SDI等不同高清信号输入;合成画面分辨率输出支持1080P选择;支持VGA、DVI两种高清视频输出;(6)★数字音频处理器要求:支持≥12路幻象MIC和线性音频输入,可单独控制开启或关闭;音量可控制调节;支持≥4路音频输出接口。2.2.3、编解码标准要求(1)高清编码:支持H.264HP4.1以上版本编码标准;支持1080P格式;支持高清矩阵的信号采集,包括高清矩阵HDSDI信号、VGA信号采集;支持≥7路高清信号同时采集编码;码率在1M-6M范围内可调。(2)高清解码:支持H.264HP4.1以上版本解码标准;支持1080P格式;支持高清矩阵的信号输出,包括高清矩阵DVI信号输出、VGA信号输出;支持≥1路高清信号解码;支持双码流编码输出。(3)单独编码能力:单个庭审主机要具备同时对所有接入的高清摄像机图像进行单路编码,并实现单路存储能力,具备对合成画面图像进行单路编码的能力;2.2.4、集中控制功能要求(1)具备≥1路CTLBUS四位网络接口控制总线,可搭配各种触屏和外部电源、灯光调节控制设备;(2)具备≥8路可编程红外发射端口;(3)具备≥5路全双工可编程RS-232端口;(4)具备≥1路全双工可编程RS-485端口;(5)可以实现法庭各外围技术设备控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摄像机、电视机、DVD机、液晶升降器、电动幕布、电动窗帘、音响等)。能够通过集中控制系统的无线触摸屏、电脑控制软件实现对法庭外围技术设备的控制。(6)可实现视频终端集中控制功能,能够通过电脑控制软件实现视频终端的拨号呼叫、应答、挂断等连接功能以及本地静音、远端静音等音视频控制功能。(7)实现音视频信号切换控制功能,实现庭审过程中各种信号源的切换控制功能。(8)控制功能可由书记员或审判长控制,其中审判长具有优先控制权。(9)支持本地和远程两种控制模式,具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远程接管书记员控制的能力。(10)可实现摄像机的预置位,支持断电恢复预置位功能。(11)庭审设备控制软件界面应直观、操作简单快捷,具备一键式控制方案。(12)具备马赛克区域等级可调功能、变音等级可调功能(13)具备啸叫抑制和回声消除处理能力2.2.5、庭审资源管理功能(1)庭审控制:书记员可以通过庭审控制系统软件完成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像控制、直播控制、庭审过程控制、庭审笔录和校对等工作。法官可以通过庭审控制软件完成书记员相应控制功能,操作简单易懂、工作效率高,法院领导可以通过软件与主审法官进行信息交流。(2)数据接口:庭审案件可以手动输入,也可通过建立与审判业务信息系统的接口,由系统后台自动获取。(3)时间标记:能够实现庭审笔录自动和手动建立时间标记,便于书记员对庭审笔录进行校对和点播时快速查找对应图像。(4)系统界面简洁、直观,同一角色应用的功能模块尽量在同一界面。(5)用户管理:严格权限管理,可根据角色不同设置不同的权限。(6)内容管理:对庭审资源(包括庭审录像、笔录、案件信息等)分类管理,可按多种条件查询庭审资源,并可对查询结果浏览、修改、归档、刻录等。(7)播控管理:动态更新开庭状态。(8)日志管理:提供操作日志管理。(9)查阅功能:与法院审判业务信息系统无缝连接,对庭审信息进行查阅。(10)电子档案功能:可自动与电子档案信息系统实现关联,导出庭审资源信息进行归档。(11)数据备份功能:具备庭审数据资料备份管理机制,提供智能设定录制策略,智能化录像管理。(12)网络共享应用功能:能够通过广域网实现法院之间的庭审实况的直播和点播功能。2.2.6、流媒体转发功能(1)支持的视频编码格式:H.264HP(2)支持音频编码格式:AAC、MP4(3)支持的操作系统:Linux(4)视频流转发机制:基于RTSP协议传输(5)视频录制编码格式:MP4(6)可配置边缘服务器支持自动直播转发和点播缓存,最大程度减少专网带宽占用(7)需要与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及数字法庭应用软件系统兼容2.2.7、远程庭审控制功能(1)远程视频传输支持H.264等主流视频编码;视频图像像素至少应达到720P。(2)远程视频传输应具备相应的状态显示、带宽检测、码流控制等控制功能。(3)各法庭既能够单独部署并运行工作,也能够后台管理联结成为一个整体系统。(4)法院间远程图像观摩,能够通过逐步分发,局域网内代理转发等工作模式,适应远程线路带宽的局限性,保障所需要的终端均能观摩到相关的庭审实况。(5)每个庭审实况控制在2M带宽以内进行传输。2.2.8、书记员操作功能(1)辅助书记员完成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庭审过程控制、庭审笔录和校对等工作,简化书记员的操作负荷,提高庭审工作效率。(2)应提供Word界面格式,要在书记员软件中嵌入Word程序,方便书记员进行笔录作业,具备笔录定时向后台系统传输保存功能。(3)庭审设备集中控制。庭审控制软件系统要求实现法庭各种设备的全面控制,包括灯光、窗帘、DVD、投影仪、显示屏等。(4)实现开庭、闭庭单键操作:将常用模式下开庭、闭庭设备动作编成固定的程序,单键操作即可实现系统的初始化。(5)实现现场输出的单键切换:单键选择现场显示设备的输入信号源,包括实物展台、DVD、计算机、合成多画面、单一画面等。书记员庭审管理应能够对本地庭审画画和远程质证(提讯、庭审)画面的显示和输出进行管理控制。(6)同屏实现庭审控制和笔录编辑:在单一应用程序界面内实现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实况播放和回放、庭审笔录记录,不需为控制操作而切换界面。(7)要求自动进行笔录与庭审音视频录像的时间点同步,便于书记员对庭审笔录进行校对和点播时快速查找对应图像。通过笔录能快速找到对应的音视频信息。(8)自动获取案件信息:通过法院司法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口,自动获取案件基本信息和庭审排期信息,并提供给书记员,减少书记员的人工操作。(9)采用实时网络集中存储的方式自动存储庭审进行中的视频、声音、电脑屏幕等各种庭审资料,包括视频记录、发言记录、证据演示记录、电脑证据演示记录、庭审笔录等。要求严格时间同步。2.2.9、法官操作功能(1)图像切换:能够对当前法庭的视频图象根据通道进行自由切换(不受书记员席位软件影响)。(2)案件查询:案件查询是查询历史案卷,并观看其庭审笔录和录像回放。(3)控制接管:能够接管记员的设备集中控制权限,并可对输出控制、设备控制、红外控制、摄像机控制、综合控制进行操作。同时,书记员的设备集中控制将不能操作。(4)笔录查看:法官能够实时查看书记员笔录,便于控制庭审进度。(5)信息交互:能够实现领导与法官进行实时通信,协调庭审进程以及下达各种指示等。2、庭审专用高清摄像头1、不小于200万像素,不小于1/3英寸CMOS成像芯片;2、接口: 具备RS-485、RJ45、BNC、HD-SDI、USB、1对JACK音频输入/输出接口、具备YPbPr高清分量输出接口、HDMI高清数字输出接口、硬复位键、MIC接口和Micro SD存储卡接口3、支持2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4、★音频压缩算法:支持G.711a、G.711u 、ADPCM或AAC 48K音频编码标准(以公安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为准)5、云台转速水平受控最大速度不小于600°/s6、★支持固件维护、定时重启、配置备份等功能(以公安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为准)7、具有智能分析功能(如:如绊线/双绊线、 周界入侵检测、物品滞留、物品丢失、目标徘徊、人物奔跑、人数统计、人群聚集、人流量统计、人脸检测、值岗检测等)的摄像机,在对指定目标进行智能化分析时,其智能化分析处理前后的主要图像特征信息保持一致8、★支持对人员声音进行变声处理,同时对指定区域内识别到的人脸(不超过2人)进行马赛克遮挡处理(以公安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为准)10、照度:彩色:0.01lx、黑白:0.001lx能基本分辨被摄目标的轮廓特征11、★支持第三方服务平台,可通过苹果、安卓、PC客户端等访问前端已注册链接平台的相关网络摄像机,并具有客户端抓拍、录像等功能(以公安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为准)3、高清视频会议终端1、与主流视频会议终端品牌的产品兼容性强2、主视频流最高支持1080p@60fps,辅视频流最高支持1080p@ 30fps,支持码率128Kbps-4Mbps;3、支持主流视频协议(ITU H.261、H.263、H.263+、H.264、H.264 High Profile、H.264 SVC)和音频协议(G.711、G.722、AAC-LD、G.722.1、G.722.1C、G.728、G.729、G.719);4、至少具备2路DVI/HDMI/YPrPb/SXGA,1路CVBS视频输出接口;5、至少具备4路RCA左右声道输入,1路HDMI,1路DVI/HDMI/YPrPb/SXGA,1路HDMI,1路VGA/YPbPr,1路CVBS音频输出接口;6、至少具备2路DVI/HDMI/YPrPb/SXGA,1路CVBS视频输出接口;7、至少具备1路mic,1路LAN,2路RCA左右声道输入,1路HDMI音频输入接口;8、至少具备4路RCA左右声道输入,1路HDMI音频输出接口;9、具备≥2路RJ-45网络接口;10、具备≥2路RS-232控制接口;11、★设备支持抗丢包修复能力,丢包达到30%时,会议仍能够正常召开;(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4、桌面式麦克风1、指向性:超心型;2、频率响应:40Hz—20KHz;3、灵敏度:-39dB±3dB;4、输出阻抗:2KΩ;5、带底座及防风棉;6、幻象电源供电;7、标准3针卡农头接口;5、庭审专用液晶显示器1、≥21.5英寸宽屏;2、物理分辨率≥1600*900;3、具备VGA、DVI双接口;4、带DVI、VGA信号源切换键;5、提供折叠式支架。6、VGA分配器1、RGB模拟通道:1分2带宽130MHz2、输入电平:0.5-1Vp-p3、输入阻抗:75欧4、输出电平:0.5-1Vp-p5、输出阻抗:75欧6、传输距离≥50米7、支持分辩率≥1600×12807、科技法庭布线及辅材1、标准高清科技法庭及监控有关的弱电线路、信息点及相应辅助材料,各种接插件、BNC头、莲花头、VGA头、水晶接头、卡隆头、热缩管、成品连接跳线及控制柜内所有辅助材料,原被告桌面接口等。8、集成费用1、高清科技法庭的系统建设目标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标准,《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标准,《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基本要求》等要求,确保系统整体性、功能性、先进性、系统可靠性、系统可扩展性、系统可维护性,充分体现了前瞻性与成熟性、经济性与实用性、完善性与易用性相结合的原则。2、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处理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将每个法庭的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庭审专用高球形清摄像机、音响设备、台式计算机等设备集成到统一的系统中,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3、每个法庭都需要与省高级法院、市中级法院系统对接调试,确保与上级系统的互联互通。总体要求:1、★本次所建设的科技法庭应与福建法院司法管理平台接口实现互联互通,即可实现读取案件排期、本级(联网)法院案件关联的历史庭审记录(包含录像、笔录、案件信息)进行刻录和导出;2。★本次所建设的科技法庭应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全网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即上级可通过全网平台查阅开庭状态、开庭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音视频浏览、状态查询等管理功能;3、★本次所建设的科技法庭应与采购单位已建设的科技法庭存储系统和技法庭庭审主机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若无法实现无缝对接,则投标人应免费提供一套存储容量至少100T的科技法庭存储系统供投标人本次建设科技法庭庭审录像的存储及备份服务;4、★本次所建设的科技法庭应与采购人已建设的科技法庭、省高院及上级法院所建设以验收投入使用的科技法庭互联互通,即通过RTSP流可实现庭审主机与庭审主机之间的音视频调取。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送备案福建南平中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乙方: | 福州长盛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梦笔大道北侧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3号,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5#3层12办公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金龙 | |
委托代理人: | 150*****766*******"> | 委托代理人: | 150*****582*******"> 魏林祈 |
联系方法: | 189*****687 | 联系方法: | 189*****42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998 |
签订地点:南平市浦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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