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敬老院电梯、家具等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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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敬老院电梯、家具等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开发区敬老院电梯、家具等设备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系电话:****-************************转851、855
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sunrui@qdbidding.com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账号:****************01
三、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编号:SDSITC-*******
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敬老院电梯、家具等设备
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敬老院家具;第二包:敬老院电梯;第三包:供暖主材(明细见采购文件附件1)。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包:敬老院家具
1.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家具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开标时代理商须出具家具生产厂家授权书);
2.产品须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或其分局所属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3.供应商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及售后服务机构。
第二包:敬老院电梯
1.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电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开标时需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不低于一年期授权书原件);
2.代理商须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80万元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许可证》。
第三包:供暖主材
1.供应商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2.所供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范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生产制造厂商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注: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中的货物使用、运行等需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许可的,由供应商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合同中具体约定)。
五、询价文件的领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08年12月3日至2008年12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08年12月5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08年12月5日9:30。
八、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08年12月5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举行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联系人:孙睿、于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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