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警示教育基地中央空调风管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南阳市公安局警示教育基地中央空调风管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南阳市公安局委托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阳市公安局警示教育基地中央空调风管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警示教育基地中央空调风管机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宛财采购444-1号
项目编号:NYZJJZ—2017—63
3、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采购内容:中央空调风管机一批,详见询价文件。
6、预算金额:20万元
7、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3、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或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售后服务承诺函;(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截图;(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按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 2017年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儒林星座C厅1509室。
3、响应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300元/本,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发售时间:同时发售。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日下午14:30整;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儒林星座C厅1509室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7—********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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