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的委托,对其单位的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参与。 一、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DHWCG(TZY)2017-045 三、采购金额:29.848万元 四、采购内容: 职工餐厅厨房设备一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单位资格要求: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生产能力,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公司信誉良好无任何经济纠纷及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品牌设备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提供由当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等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1)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 年11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10:00—19: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塔城市光明路花溪家园9#1-A室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 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3日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塔城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华路23号招投标室(隆源四楼) 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建军联系电话: ****-*******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