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丸除锈机招标公告

抛丸除锈机招标公告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抛丸除锈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经营管理中心所需的抛丸除锈机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抛丸除锈机,共1个包件,具体招标采购的设备型号与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设备生产商;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供货业绩,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与招标设备相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或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应出具企业基本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4 不接受联合体或联营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招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

4.2 获取条件及方式

4.2.1 投标人应登录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up.ccccltd.cn/,以下简称系统)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4.2.2 招标人将在系统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参与招标时间内点击参与招标,并按系统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供招标人审核。资格预审资料的上传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

4.2.3 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完成后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在系统中进行提问,并通过函件、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告知招标人。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和补遗将于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在系统上进行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7年11月3日下午2时前上传至系统中;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U盘),要求盖章密封)也必须于同一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七楼物资设备部,逾期未上传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及评标时间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6.2 开标地点: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线上系统开标方式;

6.3 评标时间:开标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评标,评标地点与开标地点为同一地点,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将在系统中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39号

招标联系人: 张利军

联 系 电 话: 150*****015

电 子 邮 箱: ********0@qq.com

监 督 机 构:中交一公局厦门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 督 电 话:****-*******

附件列表

附件信息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大小附件说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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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

序号装备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

1

喷丸机

抛丸除锈机Q696H

1 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抛丸除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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