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恢复重建工程比选招标公告

卫生院恢复重建工程比选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73
本项目经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转下达恢复重建工程的通知》(达市发改固〔2005〕36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渠发改〔2006〕比选备案第26号。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名称 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清溪场镇建国路11号
实施时间 建设工期:240天
工程规模(和 /或标准) 工程总投55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和预算资金
其他

二、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 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企业;
3.其他要求:
中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 。
4.本项目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06年05月23日发出邀请函起至 2006年05月26日15时截止。
五、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6年05月29日14时30分,在 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股(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公开举行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愿到现场监督随机抽取活动。
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清溪场镇文化路14号
联 系 人:贺云
联系电话: ****-******* 139*****038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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