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品联合入围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2
大宗物品联合入围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2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饮食中心大宗物品采购提供所需的入围供应商,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饮食中心大宗物品联合采购入围供应商选择。
1.1标段划分: 1标段大米、2标段白面、4标段猪肉、5标段鸡肉。
1.2招标内容:大米、白面、肉制品货物供应商
1.3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1.4交货地点:具体地点按需方指定
1.5交货期:自接到甲方通知后不得超过3日内供货
1.6入围供应商数量:每标段入围二家
2、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2077/1、2、4、5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3.2
1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以上;
2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或一级代理商;
4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
5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设备、生产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3.5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
1、2标段拟投货物具有产品检测报告;
4、5标段应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疫苗免疫接种等记录,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11月 1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1:30至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1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时间截止2017年11月15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为准。
6、兹定于2017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王工、姚工
电 话:****-********
邮 编:130000
传 真:****-********
采 购 人: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
联 系 人及联系方式:
吉林财经大学:王冰155*****188;
吉林农业大学:孙伟:186*****107;
长春中医药大学:黄铁生:18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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