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执法仪、信息采集站、对讲机、酒检仪、服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省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执法仪、信息采集站、对讲机、酒检仪、服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省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执法仪、信息采集站、对讲机、酒检仪、服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警用执法仪、信息采集站、对讲机、酒检仪、服装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ZJHLFF【2017】-056
二、项目名称:警用执法仪、信息采集站、对讲机、酒检仪、服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货物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报价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主要内容为警用执法仪、信息采集站、对讲机、酒检仪、服装采购等,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4、交货期:20天
5、质保期:12月
6、预算价格:438220元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国内注册、经销本次采购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经销商;
9、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个体户不需提供)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警用装备或警用器材);2、企业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报价截止日前报价人最后一次交纳的社保金凭证;5、如报名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人员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报名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证明);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7、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并在有效期内);8、本项目公告第四条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彩色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胶装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1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2017年11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多功能329开标室、第6评标室。
3、送达报价文件时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报价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临汾市隰县新建南路6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城2号3层F区-38-003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邮编:041000
E--mail:zjhxmglyxgs@163.com
十、本项目公告的公示期限:
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1日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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