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水库至御河渠首供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磋商公告
孤山水库至御河渠首供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磋商公告
孤山水库至御河渠首供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磋商公告
大同市新元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同市孤山水库管理处委托,对孤山水库至御河渠首供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孤山水库至御河渠首供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
二.项目编号:DTXYZFCG-2017-020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额:财政拨款,48.15万元
四.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该工程起点为孤山水库供水闸下游消力池末端,终点为御河干渠渠首,全长3.313km;工程计划对其中水毁严重的312m供水渠道进行衬砌加固处理,以保证供水渠道达到30m3/s的设计引水流量,从而增加御河灌区供水保证能力和对文瀛湖水库的供水能力。
2、工程任务:从孤山水库至御河干渠渠首(起点为孤山水库供水闸下游消力池末端,终点为御河干渠渠首)段内,对其中水毁严重的供水渠道(312m)进行修复和衬砌加固。
3、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4、工程地点:花园屯乡黍地沟村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7、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提供大同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的项目经理也需进行查询);
4、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5、如供应商代表为经办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纳税凭证;
8、2016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9、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10、近三年与本次工程类似的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03日
(北京时间8:3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同市城区源茂街设计装饰大厦16层1616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套,售后不退。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09日14时30分
2.地点:大同市新元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大同市城区源茂街设计装饰大厦16层1616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孤山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张玉梅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新元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大同市城区源茂街设计装饰大厦16层1616室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十.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大同市新元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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