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公告
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公告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受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委托,对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该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注册所需资料详见该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的提示。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位于陕界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与神木县大保当镇相交处的榆树湾矿区,占地约848亩。
本次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主要是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以下简称“榆林甲醇厂二期项目”)纳入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程和未纳入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范围,而采用采购+施工管理模式的工程,即采用费率下浮或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工程。
1.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作范围为:
招标范围一:榆林甲醇厂二期项目总承包工程包括1标段公用工程、热电装置、辅助工程总承包;2标段空分、气化装置工程总承包;3标段净化、合成装置总承包标段。项目建安费10.65亿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二:以及拟采费率下浮或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工程,主要包括临时工程,全厂地下管网及道路工程、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总变电所、原料储运变电所、原料储运、全厂火炬、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泡沫站、门卫、总图运输、全厂供电外线及照明、全厂消防、厂外电缆线路及一期改造线路、厂外渣场等,建安工程约3.3亿元,。
注:以上工作内容最终以实际委托的工作量为准。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的工作进度及审核质量调整其工作量。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且项目后期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五年以上(2012年6月30日以前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履约合同能力;
2.1.2 具有住建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1.3 没有被有关机关或部门给予暂停造价咨询业务且在暂停期的处理或处罚,其经营状况或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的状态;
2.1.4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如提供虚假资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5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1.6 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过一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经理,且年龄不得高于60岁;专业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少于2人(土建、安装至少各1人,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可兼职),且年龄不得高于60岁。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或者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行登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称兖矿电招平台)”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3.1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凭证通过兖矿电招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该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2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因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或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开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该联系人。此联系人应当取得投标人的授权委托。
3.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0月27日17:00,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1月1日17:00。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出不退。
3.4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标书费账户(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银行帐户:********6783)。此帐户仅为标书费帐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
4.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要求
4.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电招平台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4.2 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4.2.1通过兖矿电招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投标文件前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反馈的回执时间为准。(回执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一致)。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4.2.2 逾期或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电招平台关闭后不再受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线上)招标,在兖矿电招平台的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按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线下为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兖矿游泳馆南300米),山东时代工程咨询公司邹城分公司办公楼三楼二号会议室,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递交至线下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联 系 人:徐俊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06号银联大厦201东半层
联系人:马文明、李旭栋
联系电话:********(办公)、****-********(办公)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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