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河东沿江风光带工程(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双牌县河东沿江风光带工程(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双牌县河东沿江风光带工程(一期)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牌县河东沿江风光带工程(一期)总承包(EPC)已由双发改【2016】64号文批准建设,并经双发改许准字[2017]29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双牌通逯经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牌县河东沿江风光带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双牌县泷泊镇霞灯村
2.3建设内容和规模:河东沿江风光带总长度约4.3KM,道路宽度42米,沿江风光带宽度按规划定,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一、工程设计部分。为河东沿江风光带项目和河东沿江风光带综合管廊项目的工程规划、设计、预算。二、工程施工部分。为河东沿江风光带一期道路、一期沿江风光带、一期综合管廊施工总承包(分别长约2.55KM)。
2.4工期要求:方案设计周期:30天;施工图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66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要求合格;
施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79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双牌县河东沿江风光带工程的设计、施工等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内容详见总承包合同)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10工程总投资及结算:总投资概算约3.3亿元;工程结算价款按实际竣工验收以双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但不得大于招标上限值。
2.11施工回购期及回购比例:
2.11.1基础设施(除构造物)工程:乙方每月25日将完成的工程量上报工程计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35%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剩余65%的工程出资款在项目完工后由甲方分5年回购,依先后每年各回购工程总价款的20%、15%、15%、10%、5%,每年分四次(每次间隔3个月)平均支付,第一次付款时间为项目完工后的第一个月,此后每三个月付款一次。
2.11.2基础设施中的构造物工程:乙方每月25日将完成的工程量上报工程计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5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剩余50%的工程出资款在项目完工后由甲方分2年偿还乙方,依先后每年各偿还工程总价款的30%、20%,每年分四次(每次间隔3个月)平均支付,第一次付款时间为项目完工后的第一个月,此后每三个月付款一次。
2.11.3由乙方出资65%(或50%)的工程款,按固定2.75%年利率计算利息,利息计算天数为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天数的中间日,利息支付时间与工程款同时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或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市政、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电气等专业等专业职称),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均要求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职称;设计部至少配备设计负责人1人以及道路、给排水、电气、建筑、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各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7年以后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限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5.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附有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5.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3.5.3联合体应共同满足招标公告3.1至3.6要求。
3.5.4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6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7近三年内施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投标人提供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8具备以上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账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因本项目施工环境复杂,为了保障潜在投标人的利益和本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项目地了解本项目详细情况和要求,现场勘察获取建设单位及施工现场相关信息,以便于制作施工组织设计等,并到招标人处获取现场勘察证明。踏勘了解期间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联合体协议书)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以及联合体两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零陵区风荷路8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视为原件,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4)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施工单位);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要另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所有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9)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及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岗位资格证件真实性证明资料(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10)现场勘察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备一套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6如发现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者,将依法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牌通逯经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双牌县平阳路116号
联系人:盘先生
电话:136*****0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联系地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89号
联系人:李先生郭女士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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