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车全息仿生教学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智能汽车全息仿生教学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智能汽车全息仿生教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DCTH********)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智能汽车全息仿生教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委托,对该项目(项目编号:YDCTH********)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采购需求:具体参数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2.2采购预算:*******.00元。
2.3资金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2.4交货期、质保期、保修期及付款方式: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质保期:两年;
保修期:两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中标金额50%的定金预付款,货到学校场地后支付中标金额40%的货款,待安装验收完毕后支付中标金额5%的货款,剩余5%的货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证书。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4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提供2017年度第一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具有在有效期内检察机关查询的10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3.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实力和稳定的人员,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3.1.8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变更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9承诺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
3.1.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zx.dh.gov.cn点击进入新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2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份(该费用开标时现场提交,若不提交,将视为无效投标),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08时30分至2017年11月22日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5.3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zx.dh.gov.cn点击进入新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投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5.4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投标文件的解密顺序,使用申请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为确保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并保证开标时必须到户:
投标保证金方式:网银、转账
户名: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云南盈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0016
电话:****-*******
注: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有不同表述的,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时间及金额将保证金从对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只对投标企业(投标人)基本账户,概不退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1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7.2本公告期限为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附件信息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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