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新昌县1212工程及新昌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浙江绍兴新昌县1212工程及新昌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SB)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新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新昌县1212工程及新昌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已由新发改审【2015】220号、新发改审【2015】234号文件批准建设, 该项目的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经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项目的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内容:
新昌县1212工程及新昌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技术和售后服务):本项目范围为新昌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多媒体系统,背景音乐系统,LED信息显示屏系统及触摸屏、排队叫号、信息发布系统、通信进线间机房内机柜及配套设备;新昌县1212工程LED信息显示屏系统及触摸屏、有线电视设备箱及配套设备。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 (音响、投影机、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唯一投标授权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供货期及安装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供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与主楼的装饰工程相配套,并不超过30日历天;);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日10:00 。
7.投标人交易员持“交易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同时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汇款凭证复印件”换取保证金收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
8.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交易证”,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9.“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10.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张先生
****-******** 顾小姐
招 标 人: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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