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塘街道二横河、洋市中心河北段河岸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洪塘街道二横河、洋市中心河北段河岸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7GCJB0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塘街道二横河、洋市中心河北段河岸整治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7〕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老镇区

项目规模:整治范围洋市中心河、茅家河、二横河和三横河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工程造价:*******

工期要求:255日历天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洪塘街道二横河、洋市中心河北段河岸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浪墙砌筑、新建自行车道、排涝站和配套绿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3.1.1投标企业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或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10月26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开标时擅自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1.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指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年龄不满60周岁)资格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2)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只需提交壹本(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若是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还需提供企业任职文件)。

(3)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允许同一人兼任)。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组主要人员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上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开标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地点: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长寿南路555号堇山大厦311室)。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递交

收款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4697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联系人:陈老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日 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137*****183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长寿南路555号堇山大厦311室

联系人:王工、凌工

联系电话:****-********186*****582

传真:****-********

监管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农林水利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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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二横河、洋市中心河北段河岸整治工程.doc 2017-10-09 08:52:40 文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河岸 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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