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报废电子产品、仪器设备、废品处置招标公告
大学报废电子产品、仪器设备、废品处置招标公告
我校现对一批报废的电子产品、仪器设备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报废电子产品、仪器设备、废品处置
项目编号:AHNU-CZ*******
项目内容:本次处置的报废资产为电子产品、仪器设备、废品,数量、品质、完整程度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清单仅供参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企业。
三、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以有效报价高低确定买受人,买受人确定后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24日,上午9:30-11:30
2、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招投标及采购中心(花津校区学苑北楼8栋行政楼一楼101室)
3、报名材料:竞买人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回收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出具的1000元保证金打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回帐单或网银转账证明等)。
4、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保证金及项目编号。
开户名:安徽师范大学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市中山路支行
五、现场踏堪及报价材料递交
1、现场踏勘:报名当天统一安排踏勘,具体时间另行商定,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报价材料递交:竞买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踏勘后提交报价材料,报价材料包括竞买人资格证明材料(含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报价表(在报名时领取)等。报价材料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或骑缝签名;
3、递交地点:同报名地点;
4、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1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要求
1、竞买人在报名前应缴纳保证金,非买受人的保证金在买受人缴纳竞价款后统一退还。买受人的保证金待运走处置物品后退还。
2、竞买人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竞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运走处置物品,搬运时需遵照我校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损坏校内其它设备设施,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搬运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安徽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7年10月16日
********/********115647_82835.xls">42、物电学院国有资产处置清单********(2017No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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