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有线电视中心委托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对上海市闵行区有线电视中心专用仪器设备进行询价采购,并于2008年11月25日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现因报名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要求故延长报名截止时间至2008年12月4日16∶00(北京时间),信息内容更改如下:(已报名的供应商仍然有效,无需再次报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由上海市闵行区有线电视中心委托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对上海市闵行区有线电视中心专用仪器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名。 |
   本项目分2个独立包件,合格的报价人可报其中1个或2个包件。 |
   一、项目概况 |
   (一)项目编号:JSXJ-2008-12-150 |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有线电视中心专用仪器设备 |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
   包件一:光功率计 15台、反向传输信号源 10台、接地电阻测试仪 2台、手持式数字万用表 15台。 |
   包件二:扫频仪数字发生器 1台。 |
   (四)预算资金: |
   包件一:159000.00元; |
   包件二:60000.00元。 |
   注:光功率计、扫频仪数字发生器,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二、合格的报价人 |
   (一)必须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未在该网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
   (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
   (三)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
   (四)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和维护、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
   三、需提交的资料 |
   (一) 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证明资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
   四、报名时间、地点 |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可于2008年12月1日—12月4日9:00-16:00,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712室)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售询价文件,每本150元。 |
   五、联系方式 |
   上海市闵行区有线电视中心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莘凌路198号 地址:瞿溪路350号17楼 |
   联 系 人:邬国强联 系 人:朱轶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14 |
   传真:********传真:******** |
   上海市闵行区有线电视中心 |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
   如果潜在报价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询价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