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药品质量标准起草单位认定的通知

贵州关于药品质量标准起草单位认定的通知

各申报人:
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08年药品集中采购”关于药品质量标准起草单位的认定原则为:同一药品以国家法定标准发布时间最先的认定为质量标准起草单位。
注:本通知网上公布后,视为送达各申报人,并作为本次采购文件最新正式内容。
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