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规划设计竞赛报名公告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规划设计竞赛报名公告

为加快实施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发挥开发区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发展,200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广州开发区基础上,整合周边农村地区,设立萝岗区。为实现萝岗区作为广州东进的核心、广州东部城市副中心的战略目标,萝岗区承担着辐射东部地区的商务与商贸中心、东部地区主要行政办公与高等级文教设施的聚集区、东部地区主要的居住与生活服务配套区、东部都市休闲与旅游度假区的功能。为了给在萝岗区创业和居住的人们创造优美、舒适、人性化的环境,为了提高萝岗区景观设计水平,开发区管委会和萝岗区政府举办了此次竞赛。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城市景观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2.项目位置:广州市萝岗区。

  3.项目规模:广州市萝岗区行政区划范围,投资总额约6000万元。

  4.竞赛内容:设计单位应对萝岗区范围内的主要出入口和重要的城市节点进行设计,设计内容包括:

  a.主要出入口标志设计,应反映出广州市萝岗区、广州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的特色和标志性,并强调其领域感;

  b.道路指示标识和建筑物指示标识设计;

  c.城市家具设计,包括小型城市雕塑、公共汽车候车亭、电话亭、垃圾桶等;

  d.户外广告效果规划设计,包括大小、设置形式、摆放位置等;

  e.灯光照明系统设计。

  二.竞赛业主单位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萝岗区政府

  三.竞赛组织单位

  广州开发区城市规划信息编研中心

  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

  四.竞赛活动期限

  2007年4月下旬在广州举行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城市景观标识系统规划设计竞赛技术文件发布会,并进行现场踏勘。竞赛设计工作期限为2007年4月下旬至2007年6月下旬,约二个月。

  五. 竞赛报名条件

  1.国内外具有景观环境设计实践经验的优秀规划、建筑及景观设计单位以及广告策划公司;

  2.允许多家单位联合报名,以联合体参加报名的必须列明主体单位;

  3.独立报名单位、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六.竞赛报名材料要求

  1. 报名表格
  报名单位请在www.upo.gov.cn和www.getdd.gov.cn网站下载报名表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必须在对应的项插入资质证书的扫描图片,除此之外不可插入任何图片。以联合体参赛的,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参赛协议书(加盖公章)。表格和协议书加盖公章后扫描,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报名单位应同时将Pdf格式与word格式的报名材料(文件总量不大于10M)通过E-MAIL(hola@gzupds.com)形式提交竞赛组织单位。如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业绩的补充资料,则以邮寄方式送达竞赛组织单位。

  2. 初步构思方案
  参赛单位必须提交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城市景观标识系统规划设计的技术路线以及初步概念方案(该方案应体现设计单位对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总体面貌和城市性格的理解),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成果文件文字说明不多于2000字,图片不多于5张(加插在WORD文件内),文件总量不大于5M。

  3.竞赛报名文件的提交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起至4月13日中午12:00(北京时间)。逾期抵达的文件概不受理。

  七.参赛单位的确定

  竞赛委员会将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选择不多于8家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相应规划设计资质、初步构思方案良好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作为正式邀请参赛单位,并发出正式邀请函;任何未被邀请的单位报送的设计方案一律不予受理。

  八.竞赛评选方式及费用支付方法

  1.正式获得邀请的参赛单位,凡按规定报送设计竞赛成果文件、并经技术委员会审查符合本次竞赛要求的,可获成本补偿费人民币30万元(含税)。竞赛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竞赛方案进行评审,评出不多于三个优胜方案。通过商务谈判,业主从三个优胜方案相应的设计单位中选定一家作为实施方案的设计单位,该设计单位获得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资格。另外两个优胜方案的设计单位将各自获得人民币10万元(含税)奖金。

  2.本次竞赛的参赛作品版权归业主和竞赛委员会所有。
九.附件

  1.报名表格

  2.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规划简介(附图)

  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主要出入口及重要城市景观节点示意图

  十.竞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6楼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邮编510030)
  联 系 人:李慧蓉
  联系电话: ***-********
  传 真: ***-********
  E-mail:hola@gzupds,com
  (参赛单位确定后,竞赛组织单位将通过本网站公布信息,期间请勿电话查询)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城市景观标识系统规划设计竞赛委员会
2007年3月30日

文件下载:
报名表格.doc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规划简介根据2005年4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广州市正式设立萝岗区,由原广州开发区(包括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的管辖范围、受委托管辖范围和原白云区钟落潭镇九佛管理区、增城市中新镇镇龙管理区共同组成,萝岗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的东北部,总面积393平方公里。萝岗行政区的设立,是实施广州“东进”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意味着这一区域将由功能相对单一的产业区向功能复合的城区转型。萝岗区未来的重点功能、空间结构和规划框架已初步确立,其要点包括:(1)定位东进核心、创新高地、和谐新城的关键功能,萝岗区基将依托广州开发区强大的产业基础和发展能力,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和产业服务功能,建设广州东部城市副中心,成为广州实施东进战略的核心主体和整合广州东部各种发展力量的重要平台。(2)构建“ 一核两翼” 的空间结构,一核指萝岗中心区、科学城、黄陂-天鹿湖构成的中部核心城区,规划形成广州东部的城市副中心,萝岗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中心;两翼指北翼的九龙镇,作为萝岗未来空间拓展的主要方向,南翼的西区、东区、永和,规划为以综合型的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采取“认同萝岗,确立核心、整合东部”的空间发展战略步骤,近期重点在于认同萝岗、确立核心,高水平建设萝岗中心区,进一步强化开发区的产业优势,启动北翼九龙镇建设,以确立萝岗区的整体性,建设广州东部强大核心;中远期重点在于整合东部,依托强大的核心功能,加强与广州东部其他地区的联系,整合形成广州东部功能体系、融入珠三角城市网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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